作者:萨震节能空压机 来源:萨震节能空压机 日期:2025-03-14 09:35
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推进本市工业通信业用能设备更新工作,根据《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规〔2024〕53号)和《上海市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创新产品扩大应用的专项行动》(沪经信技〔2024〕355号)等文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支持对象和范围)
申请资金支持的工业通信业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登记注册,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健全。
(二)采购1级能效、2级能效及符合《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中节能水平及以上的用能设备,且购置设备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投入使用。
(三)补贴产品属于电机(电动机、永磁同步电动机、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泵(清水离心泵、石油化工离心泵、潜水电泵)、容积式空压机、通风机、冷水机组(热泵)、电力变压器、工业锅炉7大类产品,且已在中国能效标识网备案。
(四)工业通信业企业可以通过市经济信息化委发布的专用工业品供应链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企业)采购高效设备,也可以通过其他线上平台及传统线下方式采购高效设备。
发生重大环保、质量或者安全事故的;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的;或者有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不予支持。
第三条 (支持标准)
工业通信业企业采购高效设备,按照不超过新购1级能效设备投资额20%,新购2级能效设备投资额15%的标准予以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7大类产品中电机、泵、空压机、风机以额定功率为单位补贴,冷水机组(热泵)以制冷量(制热量)为单位补贴,电力变压器以额定容量为单位补贴,工业锅炉以蒸吨为单位补贴。
容积式空压机1级能效补贴按照300元/kW进行补贴,2级能效不进行补贴。